一、项目编号:GDGC2006CS01(招标文件编号:GDGC2006CS01)

二、项目名称: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物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捷盈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秋鹿路2号自编B栋6029房

中标(成交)金额:79.7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捷盈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公物仓储服务采购和公物搬运服务     每个案件的具体地点不定,但不会超出广州市范围     1、为了确保涉案暂扣物品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应对拟派该项目的仓管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频繁变动,具备物品存放的常识及绝对保密意识。拟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实行岗前保密知识培训。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该项目的日常工作管理,开设服务电话专线(有2条电话线,并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值守,电话服务时间为24小时不间断)。必须安排不少于3人24小时负责不间断的仓库安保工作。对于仓库安防系统应定期巡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出现故障后必须于2小时内修复。
3、为确保涉案暂扣物品得到妥善的存放和交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有项目管理的计算机软件(可实现接收、仓储、反馈、出仓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4、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电子计帐、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并造册登记仓库内物品的名称、数量以及物品的具体进出情况,一式叁份,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存底备查。每次物品进出时均要填写3联“物品进/出库单,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涉案暂扣物品从成交供应商现场清点并开具单据开始,物品的安全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涉案暂扣物品丢失或灭失需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按丢失物品的市场价值赔偿(“市场价值”是指如有案件当事人进货单价的,按当事人的进货单价计算,如无当事人进货单价的,则按丢失物品的市面行价计算,以物价部门核算为准)。
6、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协助采购人对库存涉案暂扣物品进行不定期核查、取证、办理发还、移送、罚没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并负责将库存物品移出仓库门口指定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时间。
7、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要求及相关制度,确保涉案暂扣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每月1-5号必须对仓库内环境卫生以及物品、车辆外观进行全面清洁,做到不损坏、不遗失及篡改,妥善保管。
8、成交供应商需确保仓库建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不得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如建筑物出现任何损坏,成交供应商必须在2天内修复,并确保涉案物品存放的不受影响。
9、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仓库的防潮、防鼠、防盗、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工作,保证仓储物品完好。  
   服务期为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以先到为准。     自采购人提出搬运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完成搬运服务。认真履行保密规定,不准对仓储的涉案暂扣物品进行拍照和对相关信息进行对外宣传或网上传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健平(组长)、张辉、姜莉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参照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5月1日起实行的代理服务费费率,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0-100万元1.5%的费率计算,本项目约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排序:1 
供应商名称:广州捷盈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46.83

 排序:2 
供应商名称:广州冠明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28.31 

排序:3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勇财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25.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大道南915号穗和大厦1403室        

联系方式:杨先生,电话 020-8900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            

联系方式:劳小姐,电话020-3808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小姐

电 话:  020-38083016

附件: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