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GC2304CS18(招标文件编号:GDGC2304CS18)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通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加路10号101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折扣率(%):80.0000000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通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加路10号101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费率(%):11.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市通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消防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
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消防车维修服务项目。  
   (一)场地及设施要求
1. 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停车场出入口及通道能自由进出宽度 3.2M,高度
4.2M 的车辆,维修车间能存放长度 15.4M,宽度 3.2M,高度 4.2M 的车辆,并且交通便利(或
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 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3. 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4. 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二)经营要求
1. 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
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
地进行。
2. 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
认可,成交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GC2304CS18 第 12 页 共 100 页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知情权。
3.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车辆在
修时间整车维修不超过 10 天,总成维修不超过 5 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试
过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4. 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采购人
的意见。
5. 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
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
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6. 零配(部)件要求:所采用的零配(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
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特殊情况下,经送修人同意,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
提下,可以用旧件或副厂件。不论何种情况更换的零配(部)件均应在装配前取得送修人
认可并在维修单上签字同意。消防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电脑清单中注明为原厂件或副厂
件或旧件。
7. 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
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严禁送修人员或单位向响应供应商提出非分要求。需要更换的
新部件(单件 200 元以上、成套 500 元以上)要制档备查,妥善保管好每一辆维修车所更
换的旧件(必须与要换的新部件相符,如送修单位需要旧件,签字后可取回),单一打包,
统一存放,到了一定批量时,采购人根据该车辆维修电脑清单逐一审核、处理,未经审批
不得擅自丢弃。
8. 汽车竣工出厂后,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采购人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
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9. 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
准执行。
10. 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自维修完成一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
障或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
机件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消防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
作它用。
12. ★响应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 24 小时服
务;当采购人车辆在营区内发生故障,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修需求后 1 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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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维修服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采购人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响应供应商应及时派
员抢修,2 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当采购人执行重大任务用车时,响应
供应商应派出维修人员伴随保障。响应供应商应当建立车辆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
障方案。采购人提供应急保障需求时。响应供应商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能够完成采
购单位因战备任务需要紧急维修的任务。(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3. 采购人留厂检修车辆,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驾驶上路,或挪作它用。
14. 本项目须配备符合消防车辆检修的设备,严格执行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
诺。
15. 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采购人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
收取开票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
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同意,可
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响应供应商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
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0 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
规定。
3.★响应供应商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
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0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 号)等相关规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汽车
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承诺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
121 号)、《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
环发〔2018〕6 号)、《广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20)》(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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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2017〕52 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规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污染整治。
5.响应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且具备计算机管理系统及
上网条件,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定加入广州市维修行业互联网智能化平台。
6.响应供应商须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
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响应供应商需具备自有的喷涂补漆场所(已
取得上级环保合格证的),可自行完成涉漆业务,污水排放要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7.响应供应商须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
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
8.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
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9.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
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广州市通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
务采购项目  
   消防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
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消防车维修服务项目。  
   (一)场地及设施要求
1. 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停车场出入口及通道能自由进出宽度 3.2M,高度
4.2M 的车辆,维修车间能存放长度 15.4M,宽度 3.2M,高度 4.2M 的车辆,并且交通便利(或
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2. 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3. 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4. 保留足够的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二)经营要求
1. 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
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
地进行。
2. 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
认可,成交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GC2304CS18 第 12 页 共 100 页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知情权。
3. 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车辆在
修时间整车维修不超过 10 天,总成维修不超过 5 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试
过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4. 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采购人
的意见。
5. 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
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
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6. 零配(部)件要求:所采用的零配(部)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
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特殊情况下,经送修人同意,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
提下,可以用旧件或副厂件。不论何种情况更换的零配(部)件均应在装配前取得送修人
认可并在维修单上签字同意。消防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电脑清单中注明为原厂件或副厂
件或旧件。
7. 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
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严禁送修人员或单位向响应供应商提出非分要求。需要更换的
新部件(单件 200 元以上、成套 500 元以上)要制档备查,妥善保管好每一辆维修车所更
换的旧件(必须与要换的新部件相符,如送修单位需要旧件,签字后可取回),单一打包,
统一存放,到了一定批量时,采购人根据该车辆维修电脑清单逐一审核、处理,未经审批
不得擅自丢弃。
8. 汽车竣工出厂后,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采购人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
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9. 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
准执行。
10. 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自维修完成一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
障或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
机件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消防车,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
作它用。
12. ★响应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 24 小时服
务;当采购人车辆在营区内发生故障,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修需求后 1 小时提供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GC2304CS18 第 13 页 共 100 页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上门维修服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采购人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响应供应商应及时派
员抢修,2 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当采购人执行重大任务用车时,响应
供应商应派出维修人员伴随保障。响应供应商应当建立车辆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
障方案。采购人提供应急保障需求时。响应供应商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能够完成采
购单位因战备任务需要紧急维修的任务。(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3. 采购人留厂检修车辆,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驾驶上路,或挪作它用。
14. 本项目须配备符合消防车辆检修的设备,严格执行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
诺。
15. 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采购人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
收取开票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
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同意,可
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响应供应商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
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0 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
规定。
3.★响应供应商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
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0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 号)等相关规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汽车
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承诺函)
4.响应供应商承诺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
121 号)、《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
环发〔2018〕6 号)、《广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20)》(穗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消防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GC2304CS18 第 11 页 共 100 页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环〔2017〕52 号)及《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规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污染整治。
5.响应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且具备计算机管理系统及
上网条件,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定加入广州市维修行业互联网智能化平台。
6.响应供应商须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
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响应供应商需具备自有的喷涂补漆场所(已
取得上级环保合格证的),可自行完成涉漆业务,污水排放要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7.响应供应商须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
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
8.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
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9.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
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耕野(组长)、王穗斌、黄东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服务类项目计费标准下浮 20%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供应商名称综合得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广州市通越汽车修理有限公司81.81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广州市捷享消防技术服务中心42.8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联系方式:020-8352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517室            

联系方式:劳小姐,电话020-3808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小姐

电话:020-38083016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