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实现全省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根据《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作出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变化需予调整的,我局按规定报批后另行发布,如无需调整则不再每年公布。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政府采购监管处

2021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