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修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修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GC1804FG01;
(三)标讯区域:中央;
(四)行政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五)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六)项目联系电话:020-38083016。

二、采购单位信息: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莫先生,电话020-85683949;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四)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一)单位名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先生 020-38083016;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标题: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修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采购品目:C99;
3.行业划分:建筑业;
4.预算金额:400万元。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甄选不超过5家投标人,获得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办公建筑、装饰装修、消防系统、机电设备、弱电系统及环保等领域的日常修缮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已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8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请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人前来购买必须出示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受委托人前来购买的必须出示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由牵头方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人可在购买前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dgongcai.com)下载、填写并打印《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以简化现场操作。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09:3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7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09:30;
4.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515室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七)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个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成员按办公建筑、装饰装修、消防系统、机电设备安装、电子智能化系统及环保共6个领域划分工作内容,且划分后的单个领域工作内容只允许一家成员承担;
2.联合体全体成员都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要求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3.联合体全体成员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关于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对于接受现场考察的项目,已报名本项目且已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可自愿参加。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九)购买招标文件或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或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账户:3602060919200124089;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烟草大厦支行;
3.收款人: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120906376710202;
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天河支行;
3.收款人: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相关公告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gd-n-tax.gov.cn)及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dgongcai.com)等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止。

发布人: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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