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C2005FG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广州市会展和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项目(重招)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版本:
1、第69页技术评审自查表1.一般性需求条款响应情况
“投标人提供《一般性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一般性需求条款的,得1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改为
“投标人提供《一般性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一般性需求条款的,得 5 分,有一项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

2、第69页技术评审自查表3.宣传培训计划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宣传培训计划方案进行评审:
(1)宣传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项目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有培训案例,有利于项目更好实施,得8分;
(2)宣传培训计划较详细合理,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项目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得5分;
(3)宣传培训计划简略,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差,不具备项目针对性,不适用本项目需求,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改为
“对投标人提供的宣传培训计划方案进行评审:
(1)宣传培训计划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和项目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有培训案例,有利于项目更好实施,得10分;
(2)宣传培训计划较详细合理,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项目针对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正常实施,得5分;
(3)宣传培训计划简略,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差,不具备项目针对性,不适用本项目需求,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3、第70页技术评审自查表4.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进行评审:
(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完善,详细,合理,有利于就纠纷的解决,得10分;
(2)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5分;
(3)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不够完善,方式有不合理之处,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改为
“对投标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进行评审:
(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完善,详细,合理,有利于就纠纷的解决,得13分;
(2)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7分;
(3)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案内容不够完善,方式有不合理之处,得2分。
(4)未提供得0分。 ”

所有修改已在PDF文件中更正完毕。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
联系方式:020-8900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道北613号五楼(部位:515)(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020-380830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劳艺华
电话:020-38083016

附件: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