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DGC2005CS07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
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厨之喜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内谭街A0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5%(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年4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4.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成交供应商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6.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成交供应商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包换或包自签订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自签订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 购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总人数: 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陈伟通、林文戈、莫春花采购人代表名单: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0-100万元1.5%,100-500万元0.8%的费率计算,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元): 1852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排序:1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厨之喜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6.19

排序:2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86.67

排序:3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膳金勺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79.41

九、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
联系方式: 020-8900003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大道北613号五楼(部位:515)(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方式: 020-3808301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劳艺华
电话: 020-38083016

附件:

广东公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1日